一、三部门动态
水专项2011年监督评估反馈交流会在京召开
2011年11月14日,三部门监督评估组在京召开水专项监督评估反馈交流会,向水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水专项专职技术责任人、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总体专家组通报水专项2011年监督评估情况和监督评估意见。会议由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主任许倞主持,水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专职技术责任人、技术总师孟伟院士,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同志、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总体组专家及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监督评估组认为:水专项研发进展顺利,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了一批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动了地方和企业的水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水域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总体实现了“十一五”阶段目标,为水专项“十二五”组织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建议水专项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紧扣专项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从源头上避免内容分散和低水平重复;二是要优化承担单位和研发团队遴选机制;三是要完善组织管理模式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减少任务层级,保障经费使用安全规范。
水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十一五”水专项的实施处于一个探索阶段,针对监督评估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在“十二五”的工作中要从管理入手,以国家战略目标为导向,优化水专项任务部署和课题设置,优化课题承担单位,优化示范推广模式,优化专项实施的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水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代表水专项领导小组对监督评估组的工作表示感谢,对监督评估报告的内容表示赞同。为全面推进水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吴晓青副部长强调,一要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聚焦重点流域;二要进一步强化集成,狠抓标志性成果的产出;三是要进一步理顺机制,提高管理水平集;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
二、水专项“十一五”组织实施进展
(一)组织开展2010年结题课题验收工作
1.开展“巢湖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验收试点工作
2011年10月31日-11月2日,安徽省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巢湖项目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试点,对5个课题的13项示范工程建设情况和示范工程实施前后的实际效果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 11月26-29日,环境保护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会同安徽省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合肥开展了湖泊主题巢湖项目2010年底结题课题(共5个课题)验收试点工作。任务验收专家组和财务验收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和会议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课题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建议其中5个课题通过任务验收,3个课题通过财务验收,2个课题财务限期整改。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安徽省水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江苏、浙江、河南、黑龙江省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组专家、主题专家组,其他流域有关项目课题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试点工作。期间,环境保护部科技司司长、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主任赵英民召开了水专项“十一五”验收工作研讨会,与会代表就示范工程第三方监测和评估、成果凝练、财务验收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2.开展“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项目第三方评估
2011年11月28日-12月5日,辽宁省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评估专家组,在各地市环保局、示范工程所在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等的共同配合下,经过集中汇报、现场考察、查验资料、意见反馈等四个阶段,对“十一五”水专项“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项目2008年启动的5个示范课题中19个示范工程进行了评估。评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示范工程基本完成。对部分监测报告不规范,连续监测数据时间不够的示范工程,评估组要求在课题验收前补充完整;对个别示范工程支持材料不完整的,需要进一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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