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同意,日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工業大氣汙染治行動計劃(2012—2020年)》。該行動計劃將《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1—2015年大氣汙染控製措施)》和《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氣汙染治理措施》(以下簡稱“大氣治理措施”)中有關工業大氣汙染治措施進行了具體細化:
一是明確了工業減排指標。增加了“十二五”工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減排25%的目標。特別是在VOC汙染防治方麵,提出了新建汽車製造項目低揮發性塗料比例不低於90%、溶劑型塗料噴塗產生的廢氣不得與水性塗料廢氣混合排放、新建項目有機廢氣收集率應大於90%等要求,同時規定了重點行業現有企業到2015年低揮發性塗料使用比例:汽車製造業不低於80%、電子行業不低於50%、家具製造業不低於30%。
二是細化分解了結構調整內容。將“大氣治理措施”提出的“十二五”退出1200家汙染企業的任務分解到各年度,2013年累計完成450家、2014年累計完成900家、2015年全麵完成任務。
三是強化了工業能源優化。提出減少工業燃煤300萬噸(不含電廠和采暖用煤),在“大氣治理措施”要求2015年完成市級以上開發區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的基礎上,提出昌平、順義、通州、大興、房山、門頭溝區域內市級以上開發區2014年完成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2015年實現“無煤園區”。
此外,還強調了清潔生產和源頭防控。